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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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3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奖惩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
质量监管奖惩办法(试行)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三日)

  为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切实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74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外的所有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土地整理项目中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的单位和个人。
  二、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单位。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在每个项目实施前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质量监管员,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项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标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74号)规定执行。
  四、设立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单位”和“优秀监管员”奖,每年评选一次。
  (一)申报条件。
  1.市“优秀监管单位”的申报条件:
  (1)当年监管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被验收数不少于6个,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200亩;
  (2)当年被验收的项目工程质量市级验收全部合格以上,优良率在80%(含)以上;
  (3)监管的项目均制订争创优良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施工设计方案,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程招投标活动,落实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工期要求竣工,面积、地类准确无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项目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依法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5)参与项目监管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十个不准”,当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2.市“优秀监管员”的申报条件:
  (1)当年监管的项目被验收数不少于4个,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150亩;
  (2)当年被验收项目工程质量市级验收全部合格以上,优良率在80%(含)以上;
  (3)监管项目均能按照规定工期要求竣工,面积、地类准确无误;
  (4)严格执行“十个不准”,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个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单位申请表》或《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员申请表》一式二份;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市级验收意见复印件。
  (三)评选奖励工作。
  1.申报材料经各区、县(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初审后(其中申报市“优秀监管员”的材料需先经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初审),于次年1月底前报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
  3.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分别授予“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单位”和“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员”称号。
  4.获得“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单位”的乡镇(街道),次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优先安排,农转用及征地报批手续优先办理,同时由各区、县(市)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经费用于监管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支出。获得“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员”的个人,由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分局)给予一定奖励并在单位年度考核和先进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监管单位未能按照市里规定质量标准实施监督,导致当年土地开发整理市级验收中有1个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项目所在村下一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
  有2个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项目所在乡镇农转用及征地项目用地(除市以上重点项目外,下同)报批。
  有3个及以上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项目所在乡镇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项目所在乡镇农转用及征地项目用地报批。
  六、质量监管员负责的项目当年市级验收时有1个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其当年度所有的先进评比资格。
  有2个及以上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土地开发整理监管工作一年。
  七、监管单位工作人员和质量监管员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监管中如存在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不廉洁的情况,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八、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管单位的惩处由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落实;对质量监管员的惩处由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落实,惩处结果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对质量监管员的惩处具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九、本办法由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单位申请表
  2.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优秀监管员申请表


附件1
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
优秀监管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  
本年度开发
整理项目数 优 良
项目数 优良项目新增耕地面积(亩)
申报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
优秀监管员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单 位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本年度监管项目数 优 良
项目数 优良项目新增耕地面积(亩)
个人主要
事迹
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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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警惕假冒我部名义组织设备采购行为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警惕假冒我部名义组织设备采购行为的通知

卫办规财函〔2008〕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最近,一些地方陆续向我部反映,有个别单位和组织以“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健康扶贫办公室”、“国内基层医疗设备协作办公室”等名称,打着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的旗号,以我部名义或以提供优惠贷款的名义,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置设备,给各地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严正视听,规范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这些单位和组织开展的设备采购配置事宜与我部无关,凡我部参与的设备配置采购活动,均会有相关正式通知或文件。各地应对类似事情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甄别,防止上当受骗。
二、各地应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的筹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装备,严格控制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贷款购置设备,防止这些机构因举债而运行困难,影响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装备质量,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要求,组织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梅花香自苦寒来
[注:这是本人2004年6月份到现单位竞聘所写自荐信。]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 张要伟 zhangyaowei197@sohu.com)


张要伟,男,1977年1月22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94年以全县文科第一名考入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8年7月大学毕业,被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后在宝丰祥和律师事务所(现河南碧野律师事务所)实习,1999年8月以全市第一名考入农村信用社,一直在宝丰县农村信用联社机关工作。在1998年10月一次性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基础上,2002年又顺利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感谢领导为我创造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感谢领导的信任和支持,给予我这次展示自我的机会和舞台。几度风雨几度春秋,短短几年的时间,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同事的热心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均得到大幅度提高,我已经从懵懂少年成长为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时代新人。
四年整的大学生活,奠定了我坚实的知识基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四年大学生活,过得既忙碌又充实,我犹如一个刚学会游泳的儿童,一头扎进了知识的海洋,贪婪地汲取着精华!四年的时间既长又短,但就是在这四年里,我专心倾听教授的每一节课,广泛阅读各种法律专著,认真谛听学者法制讲座,积极参加多种社会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极大开拓了自身视野,锻炼了适应社会的能力,为今后从事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年多的工作实践,造就了我扎实的业务能力。工作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理论必须联系实际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伊始,我甘当小学生,向书本学习,向老律师请教,向具体事例学习,对待办的每一个案子,仔细研读法律规定,不放过每个细节,做到令当事人满意、令自己满意。到信用社工作后,从填好每一张凭证、记好每一笔帐入手,从最简单的东西学起,从不起眼的一点一滴做起,很快掌握了财会基础知识。在信用社我主管全辖的法律事务,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无论是企业改制的资产保全工作,行政收费、罚款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还是联社定期的法制讲座和培训的授课工作,我都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多策并举,工作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受到联社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参加工作五年多,我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很好地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造就了我扎实的业务能力!
领导和同志的帮助,形成了我良好的思想品质。作为一个农家子弟,少年的艰苦生活,使我充分品尝了人间的艰辛,也使我形成了朴素的为人之道。我信奉“人以德为先”的处世之道。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诚实待人,严于律己,不断加强个人修养,上好每一天班,做好每一件事,以“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为信条,严格要求自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形成了良好的思想品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同!
不断的学习和锻炼,提高了我自身的综合素质。面对新形势和新时代,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掌握的知识不够用。从学校毕业后,面对诸多的诱惑,身处平庸的环境,我暗暗告诉自己,不能滑进得过且过的泥沼,不能褪掉犹存的锐气,我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我不断砥砺自己的毅力,从没间断过学习,认真研读法律论文,仔细分析法律案例,保持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持续性。此外,面对工作的新要求,我利用工余时间充分自学,已掌握了电脑操作和写作的基础知识,完善了知识结构,提升了知识层次,自身各项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使自己适应新形势和新时代的要求,从而不成为时代的落伍者!
我没有辉煌的过去,只求把握好现在和未来。我没有惊人的业绩,也没有耀眼的资历,更没有显赫的学历,优势也不足挂齿。倒是拿破仑的哪句“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在激励着我斗胆一试,响应组织号召,积极参与竞争,我不敢奢求什么,只想让大家认识我、了解我、帮助我,抑或喜欢我、支持我。也正因为如此,我更加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差距,促使我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励精图治,恪尽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以绵薄之力来回报组织和同志们,为人民检察事业发展作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很好地把握;给我一个舞台,我会很好地发挥!请各位领导相信我!